当前位置:首页/网络传播

嵩明发现石油?假的!嵩明警方通报5起网络谣言案件

作者:中共昆明市委网信办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2-09 18:21    来源:昆明信息港、中共昆明市嵩明县委网信办

记者从嵩明县公安局获悉,2024年以来,该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,全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,查处5起网络谣言案件,行政拘留1人,批评教育4人。

01

2024年1月18日,昭通永善女子吴某某在乘车途经银昆高速嵩明段时,拍摄交通事故视频,编造“几条生命不在了”的谣言信息发布至某平台,扰乱社会秩序。嵩明警方发现该线索后通报至永善县公安局,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

02

2024年1月3日,董某某为劝解朋友喝酒不要打架,将事发地为青海的打架视频编造事发地为昆明,发布在某平台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嵩明警方依法对董某某进行批评教育。

03

2024年1月18日,网民范某某虚构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”的不实信息在某平台发布,引发传播扩散,造成不良影响。嵩明警方依法对范某某进行批评教育。

04

2024年1月25日,张某某自己录制视频配上网络恶搞国家工作人员录音发布至某平台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嵩明警方依法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。

05

2024年1月29日,张某某为博取网民关注,在某平台编造“嵩明大普沙发现石油”的谣言信息发布,引发平台舆论关注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嵩明警方依法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。

嵩明警方提示: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上网,做到不造谣,不信谣,不传谣。对于编造、传播、散布谣言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。

主办单位:中共昆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
技术支持:昆明信息港    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访问本站

滇ICP备07000700号-1     

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