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,近日,嵩明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编造“抓住偷狗贼王”网络谣言案件。
2024年4月9日,民警工作发现,一网民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一男子被铁链拴着的视频称此人是“杨林贼王,偷狗的,贼脚摸手的,一辈子改不掉。”
民警调查发现,该视频系戚某和其朋友尤某出于娱乐目的,自导自演制作发布。该视频中所谓的“贼王”“偷狗的”并不存在。戚某所发布的视频误导网民,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目前,嵩明警方依法对戚某进行批评教育。
警方提示,网络无疆,言论有界。希望广大网民能进一步提升甄别能力,保持理性思考,提高防范意识,不随意转发、扩散来源不明、未经证实的信息,积极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。(嵩明县公安局、中共昆明市嵩明县委网信办)
主办单位:中共昆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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